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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户籍在大陆买房需要的条件

台湾户籍在大陆买房需要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5-02-08 00:41:26

台湾人在大陆买房的条件
根据大陆有关政策的规定,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大陆购买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非因生活需要购买房屋或购买非自住房屋均不允许。至于“一定面积”是指多少没有具体规定,但大部分城市出台的地方政策要求,每个港澳台地区居民或华侨仅能购买一套自住房屋,这意味着如果购买第二套或更多房屋将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二套或以上房屋的所有权不被保护。同时需要所购项目必须有外销证!!!
港澳台机构在大陆设立驻大陆机构的,因办公需要可以购买房屋。
◆台湾人在大陆买房流程
兹就台湾人/机构在大陆买房的基本流程示意如下: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交付房屋→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房款从境外汇入的,买方(个人)应持以下文件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1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3.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境外个人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

具体手续和费率等以房屋所在地政策规定为准。
一、房屋发生买卖、赠与、互换、继承等事实后均应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买方为台湾居民的,上述第(二)项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另外还需提交在大陆的居住地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以及所购商品房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
买方为机构的,须提交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拟购买房屋所在地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及所购商品房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上述登记申请后,将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登记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给予登记并颁发权属证书。
二、房产过户的税、费有下列几项,但各地不尽相同:
1.契税:售价(或评估价)X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X3%
2.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原购入价)X20%
3.营业税:普通住宅或非普通住宅购入不满5年转让的:评估价X5.55%;非普通住宅购入5年以上转让的:(评估价-原购入价)X5.55%;普通住宅购入5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X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X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X0.3%
上述第2项和第8项仅在二手房交易中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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